进口配额制的含义(进口配额制)
绝对配额 进口配额制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度,达到这个最高额度后便不准进口。
在绝对配额方式下,又分为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
全球配额是属于世界范围内的绝对配额,对于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
主管当局通常按进口商的申请先后或过去某一时期的进口实际额批给一定的额度,直至总配额批完为止。
国别或地区配额是在总配额内按不同国别或地区规定不等的配额。
这种配额有的是进口国单方面规定的,有的是进口国和出口国双方协商规定的。
由于这种配额是专对某些来源国和地区的,故又称选择性配额,有时也称为歧视性配额。
关税配额 把征收关税和进口配额结合起来的一种限制进口的措施。
这种措施对商品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的关税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附加税或罚款。
关税配额按进口商品的来源可分为全球性关税配额和国别性关税配额。
按征收关税的优惠性质可分为优惠性关税配额和非优惠性关税配额。
自动出口配额 又称自动限制出口。
由出口国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的出口限制。
自动出口配额一般有两种情况,即单方面无协定的出口限额制和双方面有协定的出口限额制。
“无协定”的是指并无成文的协定的约束,而由出口国政府规定对有关国家的出口限额,出口商须申请获准后方可出口,或者在政府督导下,出口商主动控制出口。
“有协定”的是指通过进出口国家双方谈判达成协议,由出口国自动限制对进口国的供应量。
2、前,国际上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管制的主要手段有许可证和配额两种。
我国除对部分进出口实施配额或许可证管理之外,还对重要的进出口货物实行分类管理。
同时,有关政府部门还对某些特殊的货物(如化肥、羊毛)实行专项管制及关税配额管理。
关税配额管理,简单地说,就是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国家每年规定一个进口量(叫关税配额量),在这个量之内的,凡符合规定的,先到先领配额,领到配额的,可以进口,按优惠税率交纳进口关税,如果超过这个量了(海关会统计并发布通知,如:××进口已达到多少多少了,接近关税配额量了),就会按普通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随便打个比方,我国规定2006年从美国进口一亿吨的小麦,适用的优惠税率是3%,而这种小麦的普通税率是35%,那么,在一亿吨内,进口小麦的适用关税率是3%,第一亿零一吨开始,适用35%的进口关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