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知音金卡攻略(国航知音卡兑换商城)
国航知音卡规则与条款会员资格认证 年龄满12周岁的旅客,均可以参加“国航知音”里程累积奖励活动,无须交费。
2、公司或其它法人实体、国航员工没有资格参加本常旅客计划。
3、会员填写由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即表示本人同意并遵守“国航知音”里程累积奖励活动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今后可能发生的变动和补充。
4、本常旅客计划不受理以共同累积里程或相关情况为目的的数人联合申请或同一人重复申请。
5、国航拥有知音卡的所有权,获得资格的常旅客对知音卡仅享有个人占有、使用和获益权。
不得对其随意处分或转让。
6、如发生以下情况,国航俱乐部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及会员卡使用及获益权。
·该会员违反本规定和条件。
·有欺诈行为。
※出现上述情况,国航将不负责里程赔偿。
里程累积 每个会员累积的里程数都将登录到其个人帐户中,该帐户号码即为知音卡号,里程数和帐号均不得转让或合并。
里程数不可兑换成现金。
2、会员在加入本奖励计划之前的里程数不予追补。
3、为保证会员获得的里程能准确地记录在其帐户中,订座时应提供知音卡号,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应主动出示知音卡。
4、会员所获取的“国航知音”里程依据机票上所显示的始发地及目的地之间的实际里程计算。
5、以下机票或票价种类不可累积“国航知音”的里程:国航的免费机票、无票面价值机票、婴儿、儿童机票和其他被国航视为不宜累积里程的机票。
6、会员同一次飞行或消费,只能在一项空中常客奖励计划中累积里程。
如会员同时在不同的计划中累积里程,则此项里程将被作废。
7、国航是决定会员是否符合资格获取里程的最终机构。
若会员违反会员手册中的条款及规则而获得里程,国航有权在任何时候予以取消。
里程奖励 里程奖励如因相关政府法规而应予课税时,税费由会员自行负担。
2、会员使用里程兑换的奖励飞行必须是国航实际承运的航班及指定的合作伙伴航班。
3、非法或违反本规定和条件取得的里程及相关奖励不予兑现。
其它 国航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本计划的任何规定或终止本常旅客计划,并不负责事先通知,即使计划的修改或终止会影响会员累积里程或兑换奖励的权利。
2、“国航知音”合作伙伴及其地址如有更改或终止合作计划,国航及有关合作伙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为此类变动负责。
3、 会员通讯地址如有变更,请主动、及时通知国航俱乐部更正;因地址错误导致邮件遗失、延误或过期者,国航俱乐部恕不负责。
4、如您的会员卡损坏、遗失或未收到,请立即与国航俱乐部联系,我们将于一个月内免费为您补办新卡,您的会员卡号保持不变。
5、会员如滥用“国航知音”免费飞行奖励,包括出售或交易里程,呈报不实之资料(如飞行记录)等任何违反本计划条款或规则的行为,国航将视情节不同,有权采取如下措施:要求赔偿损失;终止会员资格;取消已累积的里 程;会员须缴付已搭乘航班的全额经济舱、公务舱、头等舱之票价及相关律师费、诉讼费等。
此外,任何违反本手册所列的任意条款及规则的会员,国航都将有权采取法律行动,追讨赔偿并禁止该会员继续参加“国航知音”里程累积奖励计划。
6、本规定如与当地政府有关法规相抵触时,以当地政府法规为准。
7、除中文版外,“国航知音”会员手册亦有其他语言版本,如其他语言版本的内容与中文版有不同之处,以中文版为准。
8、国航有权废除、诠释或执行本手册中的条款及相关程序。
国航享有对任何情况的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
9、如发生法律纠纷,其仲裁所在地为北京,双方选择用仲裁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