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流程描述(招聘流程怎么写)
人力资源招聘流程 凡公司招聘人员(新增编人员或编制内缺员)必须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核,送人力资源部核对是否符合定编定岗要求,再由人力资源主管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公司招聘计划。
*审批流程:用人部门申请→主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
2、人力资源部主管根据人员需求申请表拟订招聘方案和岗位说明,与相适合的媒介统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或从公司人才库里选聘合适的人才。
3、聘任各级员工以品德优秀、学识、外形、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岗位为原则。
4、*日常招聘: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接待、预约,指导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调查了解核实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初步筛选后,再协同用人部门复试,最后上报总经理批示。
*集中招聘: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选,再由用人部门、公司领导成立招聘考核组,由考核组集中面试考评,并将集体研究意见报总经理批示。
*如遇特别优秀人才,人力资源部主管可随时向总经理汇报,采用简易程序,以避免错失人才。
5、试用人员到职前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经人力资源部进行企业文化教育和岗前公司制度培训合格,并将员工试用通知表送交用人部门后方可上岗。
6、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者(表现优秀者可建议缩短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后由其部门主管及时填报员工转正审批表,由试用者本人填写个人评定及个人总结,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有关转正员工的手续。
7、在试用期间,若试用人员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建议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在员工试用通知表上签署意见,由试用者本人签字确认,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后辞退。
8、如各部门未按上述规定流程擅自聘用人员,公司将不予认可,并不予计发工资。
9、公司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及部门面试合格后,上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录用 ;主管以上员工需人力资源部及部门面试完后,由总经理进行最后面试确认方可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