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盈余公积金)
2024-07-14 2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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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提取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提取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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