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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盈余公积金)

导读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提取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提取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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