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是哪个朝代(程颢)
程颢 (hào) (1032~1085),宋代理学家、教育家。
字伯淳,人称明道先生,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人。
与程颐为同胞兄弟,世称“二程”。
其家历代仕宦,曾祖父程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祖父程遹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父程珦官至太中大夫。
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响,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称。
举进士后,历官京兆府都县主簿,江宁府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
神宗初,任御史。
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遂潜心于学术。
《宋史》本传称:“慨然有求道之志。
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
与弟程颐开创“洛学”,奠定了理学基础。
在教育上,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庠,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体系。
程颢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已。
不至圣人而自已者,皆弃也”。
孝者所当孝,弟者所当弟,自是而推之,是亦圣人而已矣”。
即认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爱物,谨守封建伦常。
学《论语》、《孟子》则为“知道”,“读《论语》、《孟子》而不知道,所谓虽多亦奚以为?”《大学》、《中庸》亦不可不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明此理也”。
而《中庸》“天理也,不极天理之高明,不足以道中庸”。
总之,教育必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之基本内容。
程颢还提出,读书以期“讲明义理”,注重读书方法,“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不可“滞心于章句之末”,为此者乃“学者之大患”。
同其理学思想一样,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后人为求学统渊源,于他讲学之处立祠或书院以为纪念。
宋仁宗嘉佑元年(1056)于京师讲《易》处(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
明成化二十年(1489),河南巡抚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书院,祀二程于讲堂。
另嵩阳书院亦为纪念二程所立。
《嵩阳书院志·序》称:“嵩阳书院,宋藏经处,两程夫子置散投闲与群弟子讲学地也”。
程颢、程颐兄弟,世称“二程”。
二程十五、六岁时,受学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
宋神宗赵顼时,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
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
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 “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
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
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
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
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
“无人欲即皆天理”。
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
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
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
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
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
程颐还反对妇女改嫁,宣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流毒颇深。
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编成的《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经说》等,程颐另著有《周易传》。
二程的学说后来由南宋朱熹等理学家继承发展,成为“程朱”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