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事业行动(光彩事业是什么)
光彩事业是我国民营企业家响应《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所发起并实施的一项以扶贫开发为主题事业。
1994年4月23日,民营企业家联名倡议《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光彩事业由此而发起。
光彩事业是以广大非公有济人士和民营企业家为参与主体,包括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共同参加,它以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互惠互利,义利兼顾为原则,将西部大开发作为重点,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以项目投资为中心,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发展贸易,并通过包括捐赠在内的多种方式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进步,共谋利益,共享文明安乐,以先富带未富,促进共同富裕。
内容:光彩事业以扶贫开发为重点,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以项目投资为中心,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发展贸易,并通过包括捐赠在内的多种方式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进步。
宗旨:以广大非公有济人士和民营企业家为参与主体,包括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共同参加,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与“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共求发展,共谋利益,共享文明安乐,以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 理念:义利兼顾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义”是对爱国主义情操和共同富裕理想的追求,是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道德精神表现。
“利”是对正当、合法的利益追求,是物质利益的表现,义利兼顾就是既坚持和提倡对祖国尽义务,对社会尽责任,又承认和尊重个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二者的统一。
原则: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互惠互利,义利兼顾。
光彩事业既体现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又遵循了市场经济的规律,同时顺应了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
光彩事业实施近八年,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
广大参与光彩事业的非公经济人士也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了光彩的人生历程。
光彩精神 致富思源 富而思进 扶危济困 乐善好施 义利兼顾 德行并重 发展企业 回馈社会 光彩事业的主要内容 光彩事业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响应国家的号召,为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而开展的开发式社会扶贫活动。
它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投资扶贫的行为,把非公有制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优势同贫困地区的资源、劳动力等优势结合起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光彩事业作为一项开发式扶贫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济困行为。
它以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为参与主体,包括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共同参加,贯彻自觉自愿、互惠互利、义利兼顾的原则,是以共同利益为纽带的经济行为和企业行为。
其主要内容是: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以项目投资为中心,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发展贸易;以项目投资为主体,并通过包括捐赠在内的多种方式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进步。
光彩事业作为一项德行并重、义利兼顾的扶贫举措,既是一种互惠互利的经济行为,也是一种充满感情的道德行为。
光彩事业的推动 项目推动是推动光彩事业开展的主要工作思路。
光彩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由一个个项目组成的社会扶贫事业,是对一个个项目进行策划、选择、合作,实施的具体过程。
推动光彩事业就是把项目作为具体目标和服务对象,以项目为根据和基础,建立起政策、资金、信息、宣传和社会荣誉等支撑系统。
随着光彩事业活动的不断深入,已逐步形成了以项目的选择、考察、论证、落实为主,辅之以政策协调、资金支持和服务咨询的支持方式,并在全国初步形成"一线、一片、多点"的项目布局,确立和推出了一批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
光彩事业的特点 有一个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参与主体的非政府组织,高举"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共同富裕"的旗帜;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互惠互利、义利兼顾的原则;坚持从企业的自身优势和特点出发,按企业行为和经济行为的规律办事;保持统一战线的鲜明特点;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视支持。
光彩事业的意义 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三者有机统一,符合中国国情:其一,弘扬了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其二,注意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讲究经济效益,坚持互惠互利,使参与者在帮助别人脱贫致富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发展;其三,替政府分忧,帮他人发展,有助于生活比较困难的人们渡过难关,有助于化解部分群众因贫富差别造成的心理失衡,是很有意义的政治行动。
光彩事业新的发展方向 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
2、不断开拓创新,完善光彩事业工作思路。
3、增强凝聚力,吸引更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到光彩事业中来。
4、面向国际舞台,积极增进国际交住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