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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指(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导读 唯物辩证法坚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认为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

唯物辩证法坚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认为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扩展资料: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

换言之,规律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既不能被人创造,也不能被人消灭,只要条件具备就一定要发生作用,所以必须尊重规律。

但辩证法也强调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把握规律。

其二,在改造世界时,也要依靠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的目的、因势利导地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引导规律起作用的具体方式。

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

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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